女娲社区|私密情感:我的第一个恋人……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金国栋:1988年生双鱼男,昵称果冻,浙江台州人,现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文学系。出身萌芽,获第九、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十二届新概念一等奖。现供稿于《萌芽》《悦读纪》等杂志。参加浙江卫视、湖南卫视电视节目而一炮走红,新浪、榕树下等网络视频独家采访,迅速蹿升为当红男作家。之后,开始走一条抛头露面的写字之路,著有长篇小说《SORRY SORRY》,即将推出《BOY BOY》。平时酷爱踢足球,写文章,而所有的稿费,全用来购物。在创作的这条路上,会把握所有现实的机会往前走,如果他身后不再有一个人支持,就放一面镜子,自己看着自己的背影,坚定地向前走去。
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
1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打算将他送给我的礼物情信全都打包还给他,但是我收拾着收拾着,我就变卦了,因为他送我的那只大狗熊,实在太大,要打包的话,我不知道要支付多少快递费呢。
这只大狗熊,是他为我用心的最佳证明,那天下雨,他牵着我走,十指相扣,是我停住了脚步,在一面窗子前,目光透了过去,那只狗熊,笑容可掬,张开怀抱,等我去投。我对他说,我要这只狗熊。然后我们目光就一起瞧见熊掌旁边的标签。我记得那时候我是说,太贵了,我不要。
他有些窘迫,你刚才不是还说要的吗。
但是你买不起呀。
因为我的这句话,我们闹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他不懂,我喜欢他,并不是喜欢他可以快意掏钱给我买一只大狗熊,我喜欢他,是喜欢他因为不够钱买而心里难过,气急败坏。这一星期,他再没有来找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打工了,他是真的在一星期内,挣到了那一只大狗熊。
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那时候是真没有想明白。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用上好面料的毛巾擦嘴,就是与他亲嘴时候感觉,我匍匐在他的舌尖,一寸一寸往前走,在他的舌根,再往下,是万丈深渊,我看见他的心,掉在那里。
2
之后是我的生日,他没有给我买生日蛋糕,他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匕首。
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天,我背叛你了,你就用它,把我杀了。他很认真地回答。
他说这是他的初恋,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希望他永远是现在的模样,阳光雨露,也不要强加到他身上,他永远不要发芽长大。
我的这个愿望,与小飞侠彼得潘无异,但是这个世界上,哪里真的有无忧岛吗?
我想有一天,带你走,带你去鼓浪屿,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下雨的时候,不打伞,雨水俘虏了你的发丝,它们的柔顺,全部溺水身亡。这是我十六岁时候的日记。
写在并不漂亮的本子上,然后我又会扮成他,用左手在我的日志下写回复。
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也想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你一起生活下去,但你只看见了岁月静好,哪里知道现世艰辛。
3
你为什么喜欢我。像是所有的女子一般,我也不免这样问他。
不是有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这样回答我。
我不要你油嘴滑舌。
没有为什么,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去喜欢你,我只能是喜欢了你之后,才可能会去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我无法挑剔,总的说来,他不是一个会说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们年岁加起来,也才是而立之年。但是我们年少老成,我们从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们知道肩膀上这份爱,是多么伟大,而我们,是多么认真地去面对这份伟大。
外界的磨难,终于到来,也是因为他傻。但是我喜欢那样的傻。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学校里现在严打早恋,我们班级里是没有人谈恋爱的吧,有吗,有的话举手看看。
没有人举手。
班主任又说,我就知道,你们也许两个人的时候,会说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到现在,却懦弱地不敢承认。
傻子都知道这个是可恶的班主任在用激将法,可是偏偏,他就举手了。
我喜欢夏洛。
班主任面对自己的班长这般反戈一击,早已经是面如土色,他反应不过来。我的他于是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从来没有说过肉麻话,这一天,却对着我的班主任大声说出世界上情人耳朵都要听的那几个字。
我——喜——欢——夏——洛。
他一步一步将事态升级,最后无法挽回,我记得是在他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被学校开除,我和他站在教学楼顶。那一天,天空很懒,夕阳,晚霞都是敷衍了事,像是一个拙劣的画家随便涂鸦。我们一起看学校国旗队的同学把那面五星红旗慢慢收下来。
我笑对他说,如果是拍电影,我一定要用平行蒙太奇,一边是你神情落寞,一边是国旗缓缓下落。
我们坐在天台上折纸飞机,曾经他把未来挂在嘴边,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对我说未来,我也没有问明天,好像那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难得的温存。九十九架飞机摆在地上,看起来是满目疮夷,我们把它们飞下去吧。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到最后,教导主任气急败坏地跑上来,他粗短的胳膊在空中乱舞,但是许多架飞机朝他扑了过去,我们便从一边逃跑。
你是故意的!我们一起迎着风跑,说出来的话一下子被风卷走。
他也大声回答我,对啊对啊,我就是故意的!
4
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5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神秘失踪
夏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这天,她在公司加班直到晚上九点多。她离开公司,准备在路边拦一辆出租车回家。最近她和男朋友在闹别扭,两人之间断断续续地冷战,因此这样的夜里她也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给男朋友发了个短信,问问他这两天过得如何,也想借此缓和两人的关系。男朋友很快回复了夏璐,字里行间也透着想念和关心。夏璐心里一暖,又发出一条短信,一时都顾不上拦出租车,站在路边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机。这时,一个人忽然走到她面前,夏璐抬起头来,见到那人,吓了一跳,那人高高的,微微低下头朝她微笑。
“你好,我是佟冬。没打扰你发短信吧?”对方温文尔雅地说。
夏璐此时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佟冬!就是今年最热卖的畅销小说《舞蝶梦魇》的作者佟冬!就是那个让无数女孩着迷的佟冬!
夏璐的手机响起了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她的男朋友见她没有马上回复短信,心里一急便直接打来电话。
“不接电话么?不会是当着我的面不方便吧,那么我就不打扰了。”佟冬善解人意地说,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夏璐。在昏暗的路灯下,夏璐觉得佟冬更加英俊了,她轻飘飘起来,冲动地挂断手机。佟冬见了,温和地建议道:“不然,给对方发条短信?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挂电话。”佟冬的笑容迷倒了夏璐,她飞快地给男朋友发了条短信:“我见到我的偶像佟冬了!先不跟你说了,再联系!”
佟冬仍然微笑地看着夏璐,并邀请她一同吃晚餐。夏璐幸福地头脑发晕,她一边跟着佟冬,一边偷偷打量他,他真人比杂志和电视上还要帅气,有些鬈曲的头发,留着颇具艺术家气质的络腮胡子,右耳垂上戴着一枚粗犷的藏银耳钉。没错,这就是佟冬,真真实实的佟冬!
夏璐一边乖乖跟着佟冬上了他的越野吉普车,一边脑海中重现出一幕幕她对佟冬的“追星”历程。她是佟冬最忠实和狂热的“粉丝”,每次佟冬签名售书,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夏璐都不惜任何代价千里迢迢奔赴现场,并会高举精心装饰的牌子。也正因为夏璐如此狂热,她甚至曾被媒体关注和报道,也上过几次杂志,还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称她为“佟冬的影子”。当时夏璐为此还得意过一阵子,要知道,她长相不赖,身材也不错,这让她常常忘记了自己是个普通人。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有一个平凡的男朋友,过着平凡的生活。她对佟冬的“追求”让她工作业绩屡屡不佳,与男朋友的感情也出现裂痕,最让她痛苦的是,由于佟冬周围的花花草草太多了,她这个“影子”很快也就被人们遗忘了。
这天晚上,夏璐的男朋友再也没有收到夏璐的任何消息。夜里九点十八分是他收到夏璐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夏璐说自己见到了知名作家佟冬。此后,夏璐的男朋友又给她发了好多短信,都没有回复。他打夏璐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第二天,警方接到报案:一个叫夏璐的女孩昨夜失踪。她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畅销书作者佟冬。
温柔审讯
因为那个女孩在失踪前发给男友的短信中提到佟冬,所以警方将佟冬请来。
负责这起案子的是刑侦队长苏强。因为佟冬是名人,开始时苏强挺客气,语气也很温和,他希望佟冬配合调查,说清楚自己昨晚八点后的所有活动,以及有何人能证明。
佟冬坚决否认自己昨晚见到过那个夏璐,但他又含含糊糊地掩饰自己昨晚在哪里,在干什么。
几个小时下来,苏强失去了耐心:“佟冬先生,如果你真连昨晚自己的行踪都说不清楚,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与这起失踪案有关。”
“反正我昨晚肯定没有见过什么夏璐。”佟冬还是坚持。
佟冬最终还是打电话把陶玛丽叫到了警局。他告诉苏强,昨晚他在家里,始终和陶玛丽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警方需要陶玛丽证明昨晚的情况。面对苏强的提问,陶玛丽没有马上回答。她回忆起昨晚的事,确实感到有些蹊跷。
陶玛丽在犹豫,该不该将这一过程如实地向警方述说,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说。因为她相信佟冬,佟冬决不会犯法。当佟冬和陶玛丽走出公安局时,天已经黑了。上了佟冬的车后,陶玛丽突然紧紧地抱住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陶玛丽,是当今小有名气的T台模特,曾在全国模特大赛上得过第十名。媒体一直关注她与佟冬的绯闻,并称她为“佟冬的女人”。她确实是这两年来佟冬身边最固定的女性朋友,但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也总是说不清楚。在此之前,媒体一直传关于陶玛丽的另一则绯闻,那就是多年来一直在陶玛丽身后支持她的男人,造型师陆辉,一度认为陆辉是陶玛丽的“地下男友”。陶玛丽甚至有一次也当众默认,她与陆辉的恋情确有其事。
一次偶然的机会,陶玛丽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佟冬。陶玛丽对佟冬几乎是一见钟情,在之后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中,陶玛丽和佟冬渐渐形影不离了。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佟冬有了新的灵感,接着写出了小说《舞蝶梦魇》。
其实昨天晚上佟冬确实和陶玛丽在一起,不过,大概到晚上八点多,佟冬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接着就出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佟冬回来了,随后就在她身边躺下了。
陶玛丽不相信佟冬和夏璐的失踪有关。她想如果她对警方实话实说,会给佟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窗事发
几天来,警方对夏璐失踪一案展开了周密的调查,苏强反复回忆陶玛丽录口供时候的表情,他觉得有一种迟疑和不自然在其中。他叫助手沈薇约陶玛丽在一家茶楼见面。
在茶楼,苏强、沈薇与陶玛丽见面了。
“陶玛丽,现在你能不能放松地谈谈,那天晚上佟冬是不是始终和你在一起,一步也没离开?”苏强问道。
陶玛丽的情商不高,不知道这个刑侦队长是厉害角色,没一个小时,她经不住心理压力,说出了真相。
攻破了陶玛丽的心理防线,苏强马不停蹄地着手下一步工作,他立马告别陶玛丽,转而去佟冬家拜访。
佟冬看见苏强,明显有些紧张。苏强开门见山地说:“陶玛丽已经说了,你在那天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曾经离开,之后很晚才回来。”
佟冬只好如实说出那天晚上的情况。
那天晚上八点多,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了一声“冬冬哥,还记得我吗?”佟冬听到这句问候,吓了一跳。这熟悉的声音以及“冬冬哥”这个久远的称呼,让他并不愉快。没等他说话,对方忽然冷笑一声:“哼,你早就忘了我了吧,我是姗姗。”接着又用强硬的口气说:“我现在在你家附近,你马上来见我吧。否则……你现在也是名人,记者一定会对你多年前强奸少女的事感兴趣的!”
佟冬知道无法回避,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姗姗。
佟冬认识姗姗是在十年前,当时他年少轻狂,二十出头,一无所有,总觉得自己有才华却无用武之地。郁闷之下,他一个人来到一座沿海小城散心,刚下火车,一个长相和声音都甜甜的小姑娘上来搭讪,她说她叫姗姗,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很郁闷,离家出走来到这座小城散心,没想到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现在她身无分文。佟冬打量着姗姗,他对这个小姑娘有几分好感,便仗义地让姗姗跟着他。当天,他们一起看了海上日落,晚上,佟冬没有多想,找了家小旅馆,跟姗姗一同住下。
就在那个晚上,佟冬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他喝了几罐啤酒之后,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强奸了十八岁的姗姗。
第二天早上,佟冬清醒过来,他一个劲地向姗姗道歉,请求她原谅。姗姗见佟冬也并非一个恶棍流氓,最后原谅了他。两人尴尬地在小城又逗留了几天。最终,姗姗要求佟冬负责任,做她的男朋友。
一段懵懵懂懂的初恋就这样展开了,姗姗和佟冬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然而,当时姗姗年少,佟冬又处于人生低谷。姗姗带佟冬去见自己的父母,面对姗姗父母不客气的猜疑和指责,佟冬无法忍受。两人又闪电般地分手了。
十年过去,佟冬现在是青年俊杰,他都快忘了姗姗,没想到那段让他尴尬和怀有负罪感的“初恋”重回他的视线……
姗姗对佟冬说,自己家里现在情况不好,她父亲病重,需要一大笔钱治病,自己之后也一直事事不如意,如今事业爱情都没有着落。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算是对当年强暴她的精神补偿费。
为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以及名声,佟冬答应了姗姗的要求。
这一切,佟冬本是绝不会对别人说的,但他如今对苏强不得不说。说完这些,他便瘫倒在沙发上。
浮露鱼腹
佟冬所叙述的关于姗姗的事情似乎与夏璐的失踪没什么关系。但为了证实他所说,苏强几经周折找到了姗姗。问过姗姗后,发现佟冬说的都是实话。苏强警告姗姗,向佟冬索要二十万元有敲诈嫌疑。谁知姗姗竟然说,她也知道这么做不好,可是她父亲确实需要钱救命。她还告诉苏强,她从电视上早就知道佟冬出名了,有钱了,但她一开始没想过要找佟冬。后来实在救父亲心切,才千里迢迢跑来找佟冬。佟冬的出版商拒绝透露佟冬的联系方式,姗姗灵机一动,她发现媒体经常报道陶玛丽这个模特和佟冬的绯闻,她便想,能找到陶玛丽就能找到佟冬。而女模特有可能会心软一些,能够见她这个一名不文的姑娘。姗姗后来打听到陶玛丽所在的模特公司,陶玛丽那天出席活动去了,不在公司,她却遇到了模特公司的造型师陆辉。陆辉得知她来找陶玛丽,很客气地给她倒了杯水,以为她是陶玛丽的“粉丝”,就好心告诉她陶玛丽今天出席活动的地点。姗姗觉得陆辉是个好人,便将她来这里的缘由告诉了陆辉。陆辉十分同情姗姗,他给她安排了住所,给了她一些钱。姗姗大为感动,在安排好住所之后,她一下子打开心门,将自己与佟冬的往事全部倾诉给陆辉……最后,陆辉一句不经意间的话提醒了姗姗,他感叹一句:“你父亲治病需要十万……唉,你少女的第一次,难道不值十万么?你现在还要忐忑不安地来求佟冬,跟他借钱,我看他其实欠你的是十万的十倍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满腹委屈的姗姗由此才生出勒索的念头……
“也就是说,这些事陆辉其实也是知情者。”苏强思索着。
“对。”姗姗说。
告别姗姗,苏强与沈薇开车回警局。苏强问沈薇:“看过《舞蝶梦魇》么?”。
“这么畅销的小说,当然看过了!是讲婚外情的,一个风情万种的有夫之妇,爱上了别的男人,但又舍不得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
沈薇正说得起劲,苏强的手机响了。紧急通知,市郊高速公路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女尸是一个孩子放学后在附近玩耍发现的。苏强立即赶往现场。
这是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经辨认是已经失踪多日的夏璐。这里并非作案现场,而是凶手作案后将尸体抛在这里。经尸检发现,夏璐是被掐住咽喉导致窒息死亡的。她在临死前挣扎过。
当天晚上苏强通宵没睡,他连夜查看有关夏璐的资料,知道夏璐是佟冬的狂热崇拜者。在网络上搜索关于夏璐崇拜佟冬的信息时,他同时也无意中查到,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漂亮女大学生陈月,这个女孩简直是另一个夏璐,只是比夏璐年轻,漂亮。苏强感叹,崇拜和迷恋佟冬的女孩真不少啊,其中不乏美女。看着这些八卦新闻,苏强忽然眼睛发亮,有了头绪……
第二天,苏强给几个手下布置了任务。然后他带沈薇前去找陆辉。
刚见到陆辉,苏强眼前一亮,陆辉的身材和脸型也算得上帅哥了,他小声对沈薇说了自己的看法,沈薇奇怪:“你一个大男人注意什么帅哥啊!”
“打扰你了。为了一个案子,想问你几个问题。”苏强迅速展开审问:“那个姗姗,你应该知道这个人吧。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你知道这事?”
“不,但我能想到她会这么做。”陆辉很干脆地回答,“我认为她向佟冬要二十万元并不为过。她告诉我,当初佟冬因为喝多了酒强奸了她。”
“这就是说,你知道姗姗那天晚上一定会去找佟冬,是吗?”苏强继续提问。
“她是说过。”陆辉面不改色。
苏强不想浪费时间,他站起身来和陆辉握手道别。
陆辉送苏强上车。苏强说:“再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你是不是非常爱陶玛丽?”
陆辉看了苏强几秒钟,他没有回答。
驱除梦魇
这几天佟冬都联系不到陶玛丽了,问她的经纪人,他才知道陶玛丽去国外散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最近百事缠身,佟冬心烦意乱,正在这时,他接到电话:“来海蓝酒店1612房间见我,我想你!”说话的是陈月。
陈月就是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女大学生。反正自己心烦意乱,去见见陈月,也能排解一下忧愁。
海蓝酒店的1612号房间,陈月穿着雪白的睡裙迎接佟冬。陈月是个富家女,她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追星,佟冬这样的大帅哥,正是她喜欢的类型。
大胆热情的陈月让佟冬心情好了一些,他正要随手关上房间门,突然,苏强大步冲了上来。佟冬很是吃惊:“苏队长,你怎么来了?”陈月不解地望向苏强。
“佟冬先生,我是来解开谜团的。”苏强回答。
苏强走进房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两件东西,佟冬看了大吃一惊:那是一头酷似自己鬈发的假发和一枚与自己耳朵上一模一样的耳钉。
“你认识陆辉吧!”苏强说,“他和你的脸型还有身高挺接近的。”
佟冬一时还没明白过来。苏强看了看旁边的陈月,轻轻一笑:“小姑娘,劝你离这位大帅哥远一点,不然,搞不好会要你的命哦!”陈月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胡说八道,你是干吗的?”
“我就直说了吧,真正的凶手就是陆辉,那天晚上他化装成你的样子,骗了夏璐,并杀害了她,嫁祸给你。”佟冬顿时愣在那里。
陆辉是一直默默陪伴在陶玛丽身边的造型师,她还没名气的时候,他就一直支持她。一路走来,他是真正了解陶玛丽的人,他也是她的医药箱和出气筒。
佟冬的出现破坏了他的爱情,佟冬轻而易举虏获了陶玛丽的芳心。而陶玛丽为什么要紧追佟冬不放?其实那并不是一种爱情,陆辉看得很明白,陶玛丽在明星圈里混得不容易,她渴望名利,她从佟冬身上看见名利的光环,并渴望分享那光环。她也是充满了竞争意识,在模特圈里她就是靠不断的和别人争,当她发现佟冬也是个拈花惹草的人,身边不乏狂热的女粉丝,甚至主动献身,那些女孩也有高学历的,也有漂亮的,也有千金小姐,陶玛丽的嫉妒和竞争欲被挑起来,她要和她们比个高下,她才是“佟冬的女人”。
因此,陆辉也恨那些狂热崇拜佟冬的女孩,他发现这些女孩在平凡的生活中也有自己的男朋友,却还去追逐佟冬,所以他认为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阴谋逐渐成形。姗姗的出现让陆辉认为时机成熟了,他经过一番自作聪明的精心设计,安排了此后的一切……
“陆辉是个优秀的造型师,在化妆方面他没得说,可是他在其他方面就缺乏考虑了……”苏强喝了口水,继续说:“我们在夏璐指甲缝里发现的皮肤碎屑以及在陆辉车上发现的蛛丝马迹,都是他的犯罪证据。”
佟冬听完这一切,缓了缓神问:“苏队长,你们已经逮捕陆辉了?”
“对,我手下的人已经逮捕他了……”忽然,苏强的手机响起,他接听了几秒的电话,马上转头对陈月说:“小姑娘,我手下的人刚刚告诉我,陆辉向他们说起,他正有谋杀你的打算呢!我不是胡说八道吧!以后,多花些时间在学习上,别当什么粉丝了。”
陈月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苏强又想起了什么,对佟冬说:“对了,顺便说一声,陶玛丽留给你一封信,不好意思,因为涉及案件,那信先被我们拆开看了,现在物归原主。说完,苏强把一封信递给佟冬。”
佟冬默默地看着信,上面写道:“其实真正爱我的人是陆辉,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无论如何,谢谢你以我为主角写了一本小说,我以后不会再与你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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