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社区|私密情感:母亲剪了姐和我的脚趾…… – 女娲社区

女娲社区|私密情感:母亲剪了姐和我的脚趾……

(作者:胡建洲)

姐姐和我都缺失一个小脚趾,姐姐少的是右脚小趾,我少的是左脚小趾。那是我俩刚生下来一落地,就被娘给”狠心”地剪掉了。

母亲生育了九个子女,长大成人的,就姐(排行七)和我(排行九)两个,我的七个哥姐都在襁褓中或幼年夭折了。

上世纪的三四十年代,社会混乱,国破家亡,自然灾害频仍,饿殍遍地,人们挣扎在死亡线上。有部电影《一九四二》,就是反映的那个年代。可在我们这儿,上辈的老人,嘴上一说,就是民国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年),这么这么饿死人,树皮吃光了,树叶吃光了,实在没啥填肚子啦,就吃坩子土(也称观音土),屙不下来,用棍儿剜,把人都活活地憋死了。有的人,肚里没一点东西,拄着根棍子,东倒西歪地往前挪,没一点儿力气了,眼一黑,”扑咚”一下,栽到地上,断气了。更雪上加霜的是,瘟疫流行特别厉害,缺医少药,医疗条件根本无从谈起。尤其到夏秋交际,瘟疫暴发期,皮包骨头的婴幼儿,缺乏营养,体弱少食,抵抗能力极差,就大劫临头了,十有七八,难逃噩运,被病魔夺命早逝了。当地流传的”立了秋,(当地念rou,扔的意思)满沟”的民谣,就是真实的写照。饿疯了的野狗,瞪着红红的眼,撕扯着婴儿的尸骸,大口地咽着。有的狗,还叼衔着孩子的一条大腿,跑回到村户家里。每当听到老人叙述的这些细节,那么人,吓的小孩,毛骨悚然。

为了保住孩子的小命,为有个后续的根苗,老人心焦如焚,想方设法,求神拜佛,烧香磕头,求这山爷,跪那山奶。给孩子起个名字,也是什么”天保”、”扎根”,求老天保佑,留下根苗;”药狗”(意,有药,不能让狗吃了)、”白信、红信”(砒霜),警天狗不食,保全婴儿;”腌”、”臭蛋”,告阎王别收,此孩非洁。然而,无济于事,善良的冀盼是愿望,残酷的事实是现实。多少孩子还是未明世事,便带着天真,含恨而去。

在那个年代,那样的环境下,母亲接连生养了六个子女,一个没保住,都先后跑了(当地忌讳死字)。按娘的原话说,”伤透了”。在娘讲给我的往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二姐,三哥和四姐的事啦。

二姐长到四岁了,一双大眼,水灵灵的,弯弯的眉毛,白生生的脸蛋,很耐看。可偏偏得了当时流行的一种大肚子脾病(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脾字,也不明白这种流行病的情况),听娘的描述说,得了这个病,是肚子胀大,在表皮就能摸到,肚里有一硬块。为了给孩子看病,娘背着姐姐,去八九里外的一个村里,求一土先生(那时对医生的称呼)给医治。那医生也不是什么高招,更不用什么麻醉药,就是用一根三棱针,活生生地在孩子肚皮硬块上生扎。照先生的话讲,就是把这硬块病肉扎烂,不能让它再长。扎针的时候,娘把姐搂得紧紧的,还有旁人帮着摁牢双腿,怕孩子挣扎。姐姐疼的哇哇直叫,一头一头的汗,湿了衣服。哭哑了,没劲了,孩子身上软瘫了。姐姐的肚皮上渗着血,那一针针扎在孩子的身上,却一针针疼在娘的心上。每隔五七天,就要再去扎一次。孩子的血痂还没掉去,就要再受痛苦。

每次离家要走的时候,二姐就躲在墙旮旯,门后边,硬是拉不动。娘就吓唬她,”你不去,狗就把你吃了”。孩子吓的哭半天,才被强拉硬扯地抱去了。一路上,姐姐趴在娘的肩头上,一声不吭,脸寒丝丝的,眼里噙着泪。每扎完针,离开先生家,回来的路上,姐姐似乎忘了疼,脸上露出点笑意,开始哼哼了,并哀求娘说,”咱可不来了,啊,娘,中不中?”娘无奈地说看假话,哄着孩子,”不来了,不来了。”可下次还得来啊……。就这样,扎了十来次,还没治好,二姐在痛苦的呻吟中,走了……。

娘在给我说的时候,语调很慢,也很低,眼神直直的盯着前面的一个点,似看非看的,有点儿呆滞,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我偎在娘的身边,吓的瞪着眼,缩着脖子,不时打着哆嗦,心里真跳。

还有我的三哥和四姐。三哥的名字叫牛儿,很聪明,长的虎实实的。三岁上,学认字,五岁了,能认三四百字。春天暖和了,跟着爷爷去菜园浇园,爷爷不停地绞着辘轳,他就跑到菜畦边,去看着,水流到头了,他就喊一声。爷爷改换了另一畦儿,他再看着,帮爷爷干活。菜园的井边栽有一棵杏树,小杏虽恁大了,可还是青的,不能吃。他让爷爷给他摘了一颗,一咬,不好吃,扔了。晌午回到家,吃饭的时候,他突然说,”小杏儿,酸溜溜,咬一嘴,我就(rou)”。大人感到很惊讶,这孩子太聪明了。有个很有学问的亲戚来我家,看到他,说,这小孩不一般,很有福相,长大能成大器的。全家很喜欢,也寄托了无限的希望。

老天不睁眼啊!就在三哥五岁那年,四姐也三岁了,一场流行病袭来了。孩子烧的不睁眼,奶奶在神像前燃上三柱香,头拱着地,磕头祷告,求神保佑。然后,从香头上磕下香灰在茶碗里,倒上温水,给孩子灌了下去。爷爷急得转了一圈又一圈。娘怀抱着烧得滚烫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一翻白眼,头一歪,死在娘的怀里……。就这样,三天两个孩子,都没了……。

娘绝望了,气疯了,躺在地上翻不浪打滚,悲天怆地。又在炕上躺了三天,不吃不喝,泪哭干了,心也碎了。

姐姐降生了,第七胎了。娘不堪回首往事,心里乱作一团,很是茫然。然而,不知娘何时、从何处,听何人的指点,在迟疑片刻后,竟心一横,毅然拿起剪刀,把姐姐的右脚小趾剪掉了。这样,伤残的孩子阎王爷就不要了。可怜孱弱的小生命,来到人间,刚睁开双眼,还没看到世界的精彩,就遭受了人生的磨难;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啼哭,便成了向命运抗争的宣言。当然,娘也受到家人的责备和不解,以及遭到外人异样的目光。

第八胎,我上面的姐姐,生下后,娘不再忍心了,没敢再下剪刀。可怎想,这个姐姐又没留住,还是跑了。

笫九胎,就是我了。那年,娘已四十一岁了。终于见一男孩了,添丁增口,全家人的喜悦自不用说,爷爷奶奶都近七十了,才见到孙子,高兴得不得了。

可娘高兴不起来,以往的一幕幕,又在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着。她受的打击太大了,伤痛太深了,所以,担惊也更重了。

……不行,还得剪!娘一”狠心”,忍着产后的疼痛,翻了一下身,从被子角上拽了一块套子(棉絮),在炕边的煤火上燃成灰,放到手边,又从炕下摸出剪子,在火上烤了烤,稍停,不烧了,从包着我的布片中,抽出我的小脚,一咬牙,”咔吃”一下,把我的左脚小趾剪掉了。娘从剪头上捏起那比绿豆粒大的嫩肉块,扔到火里,”啪”的一声轻响,冒起一缕儿青烟,算给阎王爷报了一个知信。娘又忙捏点套子灰,摁到我那冒出点儿血的脚趾根上。

“娘,那时我哭了么?””咋能不哇一声。”娘好象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我小时,不知问过多少遍这样的话。

为了保住我的小命,奶奶给我起名字,叫”系儿”(ji,拴住的意思),牢牢拴住,可不能让我跑了。

我家乡的习俗,孩子满月后,产妇要抱上孩子,回娘家住几天,叫做”住满月”。

我的”待遇””规格”,可比别人高多了,不但在姥姥家住了满月,在爷爷奶奶的安排下,还住了老姥姥家(父亲的姥姥家)、姑姥姥家、姨姥姥家等五六家亲戚,前后一个多月才回来,沾了许多家的福气。

为了我,老人真是想尽了法儿,还演出一场自导自演的滑稽剧。姑姑故意把我”偷”走,抱到另一家藏起来。娘到屋里一看,没了孩子,就从炕上拿起我的一件小棉袄,用小擀杖挑着,走出家门,沿村里的街道走一圈,边走边喊,”谁偷走俺的孩子啦,快给俺送回来吧!”转了半天,回到家,一看炕上有了孩子,再到院里,仰起脸,对着天,大声喊三声,”俺的孩子回来了!”我曾问母亲,”你不知道是姑姑把我抱走了?””咋不知道() ,那是说好的。””那为啥你还漫街乱找?””这是老人留下的一个破法儿(破,是破除的意思)。”我至今都没弄明白其中的妙,这或许也算是”失去”一次吧。

不知真是老天的恩赐,还是我姐弟俩的命大,抑或是托了众亲邻的福,也许就是巧合,总之,姐和我长大成人了。我小时曾想,要真有什么冥冥灵气,娘怎么就没给那七个哥姐,剪了脚趾呢?要都成活了,我家多热闹,多幸福啊。

我慢慢长大了,全村人及亲戚,都知道我是”老生子”,很娇养的。可从我懂事时的记忆中,娘对我管教是很严格的。她从不让我睡懒觉,甭管冬夏,大人起床,我也得起。大人干活,我也得跟在屁股后面,能干点小活,就得干。不能跟人家搁气打架,更不许噘(骂)人。娘常说,娇养吃,娇养穿,不能娇养不干活,不能娇养不成器。娘给我讲过很多故事,教育我怎样做人,如何处事。

娘在晚年常说,”我知足了,总算把你和姐姐养大了。现在也看到第四辈人了,以前想都没敢想,能过上今天的好时光。”娘九十上过世了,爹也活了九十一岁。

人有先天性的身体缺陷,也有后天性的因事故或灾难的伤残,而我姐弟俩却是那个年代的烙印,在我们身上的具体体现。正如中国女人,从五代开始,一千多年的裹脚史一样,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悲惨。我诅咒上世纪的那个年代,但我从没因母亲剪了我的脚趾,而对母亲有丝毫愚昧、荒唐之类的抱怨。相反,我倒感谢母亲的”狠心”,使我姐弟俩存活下来。姐也是同感。这是天之使然,母之定然,理之存然。

每当看到残缺的脚趾,就想起娘,想起娘的艰辛凄苦,心中良久良久不能平静下来……。

胡建洲河南省鹤壁市人

(作者:沈民越)

人生而有父母,但我从没见过我的父亲。我只当自己是母亲生的,只是不知道父亲在哪里罢了。

直到我成年,考上大学,母亲才向我坦白,我是她在下班途中,路过一处草丛捡回来的孩子。母亲告诉我,当年那个包裹我的棉被里有张纸条,写了我的姓名、生辰八字还有一些感谢好心人的话。她让成年的我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我没有行动。

我不想去找我的亲生父母。

我更害怕,一旦真的找到了,会给母亲带来伤害。

1

我的母亲是个跛子。

外爷说,母亲幼时和同伴玩耍() ,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当时家里忙着秋收,没人注意她,最后没来得及送医院,就落下伤病。日常起居,母亲与常人并无差异,只是走得慢些,右腿一瘸一拐的。

过去,外爷家穷。我的大舅舅都二十五六岁了,才有姑娘同意嫁过来,风光庆祝一番后,原本就拮据的日子变得几乎揭不开锅。母亲年纪轻轻,又有干劲,在熟人的介绍下,进了镇上的包装厂做实习女工。

正是在这个时候,母亲捡到了我。当时她才二十出头。

姑娘未婚收养孩子,不仅会加重家里的负担,在背后也免不了受人指点。那个晚上,全家人通宵没睡。外爷倚在院中的藤椅上抽着闷烟;外奶在屋子内外来回地踱步;舅舅和舅母忙着哄年幼的小舅和小姨;而我母亲却在厨房里,耐心地为我熬米汤。

他们对峙了多久,我不知道。只是听说第二天清早,外爷就对我母亲破口大骂:”不还回去,你就带着他给我滚!”

最终,母亲流着眼泪,收拾好东西,抱起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母亲在她上班的地方租了个单间,我童年的绝大多数时光也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买不起奶粉,母亲就只能给我喂米汤。长此以往,营养跟不上,我瘦得皮包骨头。这几年,母亲每每回忆至此,总是抹着泪说对不起我,我自己并不觉得,只是母亲一直记着。

小孩身体瘦弱,容易染病,隔三差五就得往门诊跑。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就很麻烦。一次夜里,我消化不良,捂着肚子直喊痛,母亲没办法,只得连夜背着我,慢慢地走到镇上的公立医院。

回来的时候,夜已深了,我们走在小镇的石板路上,我记得母亲牵着我的手,走得很慢,她的脚一瘸一拐的,皎洁的月光顺着砖瓦的缝隙,倾泄而下。

后来,我走过很多路,路旁或是满树繁花,或是绿草掩映的,还有一些高山悬着流水瀑布……但在我心里,从没有哪条路,能比得上那晚月光下,我和母亲一同走过的那条那么美。

2

五岁以前,我很少去外爷家,他一直不喜欢我,连带着不听话的母亲,他也一并讨厌着。即便要回去,母亲也是趁外爷不在家,偷偷摸摸地走一趟。

五岁那年的除夕,外爷破天荒地叫我们回去团聚。母亲特意在镇上给我买了新衣服,又给外爷买了很多营养品。

进门前,母亲反复叮嘱:”不要像平时那样乱跑乱跳,外爷脾气不好,别惹他生气。”我认真地点点头。结果一进门,我就像野马一样在庭院里跑来跑去。正玩得高兴的时候,外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板着一张脸,抽着烟,冷冷地盯着我。

我抬起头,眉头蹙着,微弱地叫了声:”外爷好。”

谁知外爷听了,原本紧绷的脸却突然变得温柔起来,他将我从藤椅上抱下,又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背。

从此以后,我们和外爷的关系,慢慢地好转起来。

跛足母亲:捡了个儿子,单身一辈子

不知不觉,我就上了初中,在隔壁镇上更好的中学就读,每周末回家一次。母亲也终于得空闲了下来,就有人开始为她介绍对象。

那时候母亲才三十来岁,模样周正,家境也还可以,我也希望她能找个叔叔,再为我添个弟弟。曾有个叔叔到我们家里来做客,可母亲一听对方离异还带着小孩儿,就不再联系了。母亲说,怕我受委屈。

3

我初中在校住读,有一段时间,我和母亲闹得很僵。

那时候,不知同学从哪里得知我母亲有些跛的事,一传十,十传百,不到小半天的时间,班上的人就都知道了。此后,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问起来,我开始变得有些逃避,逃避母亲。

但很快,家长会就来了,我作为班长,要负责带领家长到教室里来。其实母亲站在校门外的时候,我就远远地看见她了,她拿着公文包,一瘸一拐地向我走来,就当她快要靠近我的时候,我却让另一个负责接待的女同学迎她上楼。

母亲赞赏地看着我,就跟着我的同学上楼了;而我站在校门口,继续举着初一十班的牌子,等待别的家长。

开家长会的时候,我在教室外面,那位领我母亲上楼的女同学突然走过来,悄声地说:”民越,下次还是让你爸来开家长会吧!你都不知道,你妈妈走到教室的那一路,她身后,好多人都在学她呢!”

我只能无奈地望着她笑,很久都不说话。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为什么我爸爸不来,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我妈妈会这样。

开完家长会,母亲对我说:”会上班主任表扬你了,说你不仅学习好,担任班长也尽心尽职,我真高兴。”我在一旁看着她,看着她那走起路来就一瘸一拐的腿,再看着她那慢吞吞的步伐,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些讨厌做母亲的儿子。

母亲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后来每次要开家长会,她要么回去看外爷,要么在工厂里加班开会,总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不再参加。而我,也暗暗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怕别人模仿她了,也终于不用怕别人议论她了。

母亲,再也不会被那些如影随形的目光伤害了。

(作者:八月长安)

我有一个姐姐,到目前为止26年的人生里,我只见过她三次。

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我大约五岁。

大舅和舅妈是工农兵大学生,读医科,刚结婚就被一同分配去西藏做援藏医生,而这个姐姐,就是在拉萨出生的。她大我七岁,皮肤黑黑的,脸上有两团因日晒而生成的高原红。

可她一点都不土,土的是我。姐姐也和我一起住在我外婆家,我会好奇地溜进她的房间去偷偷翻阅她的东西。五岁的我还没有坐过飞机,她的桌子上有一个餐盒,是从飞机上带下来的。我端详着保鲜膜里面的小蛋糕和榨菜,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蛋糕和涪陵榨菜,一旦被放在那个白色的塑料盒子里,就变得特别地……圣洁。

我盯了一会儿飞机餐,嘴馋了,又知道不应该偷吃,所以就转开视线,在打开的行李箱表面看到了一个漂亮的硬壳笔记本。我识字比较早,她的日记写得也简洁明了,阅读随手翻到的那一页完全没有障碍。

“赵毅,我不像别的女生一样缠着你,是因为不想看到你不学好。我对你冷冰冰,只是因为我喜欢你。”

这种对我的年纪来说实在太超标了,然而越是令人费解的事情就越会被我记住。我仔细地揣摩每一句话,却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就要对他冷言冷语。

姐姐推门看到我拿着那个日记本,整个人都呆住了。

几个小时前我躲在大人背后对她说了一句”姐姐好”,几个小时后我拿着她的笔记本,对她说的第二句话是:

“赵毅是谁?”

姐姐本来想要尖叫的,顾及还在客厅的舅舅,硬生生憋住了,走过来抢走日记本,低下头严肃地盯着我的眼睛说:”不管你看到了什么,不可以告诉任何人。这是我们的秘密。记住了吗?”

我懵懂地点头,她满意地捏捏我的脸,随手拿起桌上的飞机餐盒,说,这个给你吃。

我眉开眼笑,去他的赵毅,我姐姐最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担心我透露她的秘密,自打那天之后,姐姐对我出奇友好,时刻陪着我玩。她教会我折从高空落下时会自动旋转的纸蜻蜓,听我絮叨自己那点不足挂齿的小烦恼,给我看她带回来的奇奇怪怪的书。

她翻开书,问:”你是什么血型?血液有不同种类,你知道你是哪种吗?”

除了读书,她每天也陪我玩我那堆大小不一却同样丑陋的娃娃。她给大棕熊起名叫绒绒,小白熊起名叫小雪。她主导的过家家并非每天另起炉灶,而是一部漫长的连续剧–我们今天让绒绒和小雪扮演自己的父辈母辈,令他们结仇;明天再让绒绒和小雪相识,相爱;后天让绒绒和小雪得知彼此是世仇,让他们痛苦纠结……我从没这样玩过过家家,每天醒来都急吼吼地想要知道,今天绒绒和小雪又怎么了?

我们一起去端午踏青,她紧紧牵着我,给我买气球,一路给我讲雪山的样子,告诉我方便面袋子在西藏会鼓起来,甚至会爆炸;我问她为什么绒绒和小雪要那么苦,明天他们是不是就能在一起,她却摸摸我的脑袋说,这样才有意思呀。

我12岁的姐姐,觉得波折横生的人世,才算有意思。

她只呆了十几天,在我的记忆中却很漫长。直到最后一天,绒绒和小雪的故事也没有演完。

再次见到她时,我已经初二了。八年过去,她上了大专,再次回来探亲却满是波折。

舅舅舅妈先行回到家乡,我们都在等待姐姐放寒假后直接飞回来过年。一天晚上,舅妈在北京的家人打来电话,说姐姐的确已经到达北京准备转机,可是飞来的还有另一个人。

舅舅和舅妈当场脸色就变了。

这时我才知道,姐姐成了与传统相对抗的”坏女孩”,纹身,吸烟,逃课,打架,和古惑仔谈恋爱。她就读的大专在陕西,终于独自一人脱离了拉萨市委家属区的严密监控,整个人都自由了。

这个将被带回来的男孩就是古惑仔,身无分文,玩乐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在长辈眼中惊世骇俗的缺陷。一夜电话密谈之后,姐姐最终还是孤身一人出现在(推荐养生知识,www.ijinhao.cn)了家门口,却一直冷着脸。

那张冷冰冰的脸打退了我所有亲近的念头。明明有那么多话想要问,却都憋成了腼腆的笑。那些想要跟她分享的我的新生活,以另一种方式被她知晓了。舅妈恨铁不成钢时,居然驴唇不对马嘴地拿我这个半大孩子来举例,说荟荟期末考了第一名,你看看你,你像什么样子。

姐姐扭头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个笑容是代表轻蔑、鼓励还是毫不在意。我局促不安,却谨记大人说话小孩不能插嘴,只能用眼神告诉姐姐,我一样喜欢她,我没有她好,我永远是她的脑残粉。

我想姐姐没有看懂吧。她根本就没有看我。

我万分难过,却只能在饭桌上乖乖扒饭。绒绒和小雪的一切疑问都那么难以启齿。本来就已经因为幼稚而被排斥了,我不想给自己雪上加霜。

我已经13岁,是她第一次见到我时候的年纪。我已经懂得为什么越喜欢一个人越要冷冰冰,也知道那一道道的伤口是什么。但我已经没办法让她了解到我的成长了。

成长这件事不是用来向谁邀功的。我默默告诉自己。这个道理当时看似高端大气,现在想来,也不过是赌气。

第三次见面时我大学一年级,她26岁,纹身已经全部洗掉。我终于踏入西藏,看了雪山,游了圣湖。她和舅妈一同陪伴我们这些亲戚,话不多却很周到,眉眼间没有了桀骜不驯的气息。

距离上次见面又过去了六年。听说她抑郁症,辞了职,在家休养。这似乎没什么奇怪的。她从小见多识广,古灵精怪,有太丰富的精神世界,太骄傲太不驯服,怎么可能在西藏做一个安分的公务员。

我还始终记得,在西藏游玩时,其他人都下车去照相,只剩下我和她一同坐在车里,沉默的空气很尴尬。我忽然觉得难过。她本是我最亲的大姐姐,我们血脉相连,可实际上,我们是陌生人。我们是一对见面时要亲切拥抱、问候彼此近况,实际上却对对方毫无了解、连笑都笑不自然的陌生人。

就在我终于鼓起勇气主动开口问她是否还记得绒绒和小雪时,我只听到她轻轻地笑,说,你还记得。

这一句之后是永远的沉默。

我们是姐妹,我们没话说。

如果我第四次见到她,我想我一定会鼓起勇气邀请她喝一场酒。

我现在早已明白,不管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只要喜欢一个人,就永远不要冷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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