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社区|另类情感:男闺蜜与婚外性伴侣的3差异……
今天早晨,看到《山西日报》解读“男闺蜜”:说白了,就是婚外性伴侣。话语虽然直接,但不无道理。可身为老公的男人,却也没有太多应对办法。老婆有自己的交际圈,你可以参与但不可以干涉。既然是与人交往,也免不了有男人亦有女人。光是女人,你还会怕:靠,她不会是拉拉吧?
男闺蜜大行其道,还得拜《失恋三十三天》所赐。可人家黄小仙与丈夫恩爱多年,而王小贱中途出轨还得最终回归。大家只记得“男闺蜜”这个词,男人憧憬成为女人的闺蜜;女人憧憬男人成为自己的闺蜜。反正一拍即合,后果不顾。也不想想:电影男女主人公,她们都是未婚的身份啊。
有报刊媒体,如此大张旗鼓的“批斗”男闺蜜实属罕见。
也是,男闺蜜简直形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悲催程度。
可,依然屡见不鲜。因为男闺蜜与婚外性伴侣存有区别――
一 更合情
女人与女人,的确可以无话不说。但毕竟都是同性的思维定式,有些时候即便能够沟通也无法解决问题。与男人交流,总能得到自己想不到的处理办法。如果这还是个暖男,那就完全满足女人的心理需要。至于能否进一步的、满足生理需要,下回分解。最大的前提,两人还得性情投契方可。
二 更合理
存在即是合理的,电影早已下画、时间早已过去。男闺蜜,还能在人群中翻腾、在思潮中起伏,本来就吻合了人们的内心想法。正如男人渴望红颜知己,女人渴望男闺蜜无非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批判女人之前,是否男人也有自我检讨?当真没有单纯的男女关系,无非是彼此的心照不宣。
三 更合法
说男闺蜜,那没有抵触任何现行法律。说婚外性伴侣,老公第一个要杀上门算账。无端端多顶颜色鲜艳的绿帽子,孰可忍孰不可忍。偏偏就如此尴尬,没有哪条法律不允许已婚女人与除老公以外的异性交往。当真这么约束,反倒显得法律不人性不厚道。于是,男闺蜜更是猖獗、肆无忌惮。
其实,再大方的老公都会介意自己的女友有男闺蜜。
而再老实的男闺蜜,他本质还是男的。女人,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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