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社区|另类情感:一场与感情无关的初恋……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终于有一天,我打破了僵局。那是一个雨天,我将钥匙落在学校里,正望着大雨踌躇,他试探着问我,需要帮忙吗?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女孩子叫刁晓莉。
刁晓莉同学始终穿一身很干净的校服。一个高中生,是轻易不会把松松垮垮的校服套在身上的,尤其是高中二年级的女生,都快长成大人了,怎么能整天裹着个道袍似的破麻袋片子走在学弟学妹们中间呢,这实在是不成体统不可理喻啊。可刁晓莉同学就不这么想,她就穿,一穿,哇噻,青葱少女的鲜艳与灵动、妩媚与聪颖是一点也没折扣,反而还别有种味道呢。
刁晓莉同学那年十七岁,十七岁是少女的一个微妙的年纪。这年纪很神秘的,上学期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小丫头,脸红的次数要比微笑的次数多两到三倍,这个学期一到校,变了,变得陌生了,变得一会儿冷艳威严,拒人之千里以外,俨然一副母仪天下的气派;一会儿天真活泼,鸟儿一样在你窗前飞呀飞呀,留下你一辈子也休想忘记的鸟语花香。女孩儿,人家毕竟已经是十七岁的女孩儿嘛,应该是有心事的时候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刁晓莉和别的女生不一样,她学习好,学习好的女生似乎在气质上就与其他的女生不一样,一搭眼就可以看出来的,这是为什么呢?是因着她乌黑的短发,素面朝天且铺满阳光的脸,还是她一成不变的校服?这真是学生时代的一个谜呀!
刁晓莉学习确实好,一直好。老师喜欢,同学们也喜欢,没有道理不喜欢呀,不喜欢刁晓莉这样的女生就是犯罪,就是凶险,就是和全校师生作对呀。刁晓莉同学除了学习好,还有一副绝好的嗓子,她回答问题,她读一段文章,你一听,那是真赫亮呀,就像三伏天吃了一根刚撅回来的甘蔗,怎么说呢,就是一大截彻心彻腑的甜。那时,我在校广播站当站长,兼高二·一班的学生,负责校园内的宣传工作,相当于现在的宣传部长或者电视台长或者报社社长什么的,搞舆论引导,参加过校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会议,挺有权的。有一天,我们又开会了,我的顶头上司,也就是校团委副书记说,我们站得换个播音员了,你寻磨一下,看看谁行。我接着就说,我们班的刁晓莉呀,她准行,那嗓音播出去,全震了。领导一听,是么?咱学校还有这人材呢?那就她了。有时候我就想了,我现在的领导们在研究干部时,怎么没人像我当年想起刁晓莉那样提上一嘴:我看雪水温这小子行,还是让他干吧,错不了。
差在哪儿呢?
刁晓莉同学的闪亮凳场,给沉闷的校园吹来了一股醉人的春风。清晨,刁晓莉同学端坐在广播室里,在一段清新明快的音乐序曲中,开始了青青校园的第一次播音。在日常的广播中,除了校园新闻,我们一般都是播一小段一小段描写季节、描写校园的那种抒情散文啦,诗歌啦,要是散文和诗都整不成了,就干脆来几句口号,像什么“阳光雨露,是花朵芬芳的希望;苍松翠柏,是四季常青的希望;青春年少,是祖国繁荣的希望,因此,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我想全国的校园广播站都需要播放这样的稿子吧,听起来挺有劲的。这些东西大都是由我在头一天晚上写出来,放在刁晓莉的课桌上,第二天由她来进行艺术发挥。有时候实在写不出来,就随便摸来一本杂志,瞄准一段,抄上一家伙,咦,比我吭哧吭哧憋出来的听上去顺畅得多动人得多呢。播完一篇好稿,刁晓莉回来就会冲我莞尔一笑,浅浅的那种笑。她一笑,我心里就没底了,她是什么意思呢,是鼓励我么,还是她知道了别的什么?
有时候我们也收到同学们投来的一篇篇激情四溢稿子,但是,说实话,这些稿子大多是不能播的,文采是有点的,就是太激进了,太年轻化,个性化,一播,校领导听了,说,这是什么东西,乱七八糟的,这怎么行?我们尊敬的团副书记就一路小跑地到广播室,大声冲着刁晓莉喊,停,停,马上停,必需停!然后就骂骂咧咧满校园里找我了。
实践告诉我们,舆论工作者是要有头脑的,要讲政治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干得了的。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特定的环境,我们的广大群众也是要认真对待的,否则就是要出事,就要流血。
一天中午,我被一个凶猛的小个子堵在了去食堂的路上,来回了句话,也没什么太大意思,我就有点烦,我说,我得走了,一会儿他妈地没饭吃了。小个子歪着酱块子脑袋说,没饭了,那你就吃我的拳头吧。说着他翘着脚像敲破锣似地在我才华横溢的脸上咣咣两下子,转身就没影儿了。
没有想到的是,刁晓莉在傍晚梦幻般的余辉中出现在了我寝室的窗外。
我可以进去么?
来吧。
我说来吧时,顺手把寝室的窗户推开。我推开窗子不是想让刁晓莉从这儿嗖一下蹦进来,我是想换进来一些新鲜的空气。你知道,这大夏天,男生的寝室,上上下下都是酸菜缸里散发出的莫名其妙的味道。在这个落日余辉的梦幻中,我想利用这一点点时间尽量让我房间里的味道更宜于英雄与他的战友交谈,纵使我们的谈话注定比较空泛,但句句都应当是青春的絮语。这将是一场多么美妙的交谈呀。
在那个庞大而辉煌的落日中,我打开两扇窗子的情景,多年来一直侵蚀着我的梦。无数次在我的梦中,这两扇窗子变成了我的一双狂热的手臂,向着刁晓莉久久地期待着。
多年以后,在回望我的青春岁月时,我郑重地把我的初恋背景定义在那个有落日的黄昏里,我从此对夕阳下张开的窗子别有一番情愫。
他为什么打人?
不小心踩了他的脚,他就——
你同桌和我说了,说是高三补习班的人打的你,为什么嘛?
我改了他的文章,他说改的不好。也没咋地,没事了,好了。
哪一篇呀?
就是上午间操播的《向着太阳怒吼》。
哦,是写高考落榜的那篇文章,改的不满意也不能打人呀,太野蛮了,怎么不和学校说,这样的学生应该开除!
多大事儿呀,没事儿了,好了。
因为改稿被打使我和刁晓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我们的校园广播事业中,也就是那次事件,进一步加深了我们之间的革命感情。流血是痛苦的,也是胜利的,让人身心愉悦的。我发现,这种愉悦又是贪婪的,会让人从心里面升起老大的埋怨,为什么不打得再惨烈一些?为什么不让我正义的血流得再奔腾一些?我是战士,请敌人的铁拳来得更猛烈些吧!
高考在热火朝天的战斗中结束了。这场战争酝酿的时间很长,真正激战的时间却这么短暂,甚至在交锋前就已然没有了那份期待多年的亢奋与骄傲,完全是一副木木的神情,看不出是情愿还是被迫,拖拖拉拉地就从战场上回来了,一身的梦想换下一身的伤感。
校园上空弥漫着暮年回首青春般眷恋的歌声。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歌声呢,去年也曾此歌声,今年歌者撩谁心?歌声告诉可爱的同学们,我们要分手了,分手就在明天。歌声背后,那么多充满欢笑,充满浪漫,充满豪情壮志,充满酸涩与淡淡忧郁的日子要和我们说再见了,永远的再见了。
在江边沁人心脾的晚风中,我遇见了刁晓丽。她穿一袭粉色碎花的长裙,裙摆在江风中浅浪一样的摇荡,很别致,也很动人。裙子一旦代替校服,看起来就不一样了,好像没有分别就已经相隔很远了。她拎着一个盛了江水的口袋,里面是拣来的一粒粒玲珑剔透的江石子,仿佛一群色彩斑斓又没心没肺的小鱼们在她的裙边游来游去。女孩子嘛,女孩子总要用一些小东西来打发自己的心事,比如小花啦,小草啦,小石子啦,这些小东小西在女孩子那里都是有生命的,也是有使命的,可以委以重任的。
只是不知道,刁晓丽有没有为我准备了一枚精美的小石子,留做纪念呢?
你什么时候回家呀?刁晓丽问我。
我不回家,我想在县里找个地方打工。
边打工边等录取通知呗。
等什么通知呀,这辈子怕也等不来呢。
能等来的,等等看吧。
望着晚风中瑟瑟的江水,我想说点什么。
说什么呢。想到要说点什么,一江春水就被我的脸映红了,静悄悄的心一下子觉得怪不好意思起来。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
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
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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