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社区|另类情感:口述:这样的奇葩婆婆把我气跑了……
晚晴第一次见准婆婆就知道这不是个一般的女人。不仅仅是因为准婆婆曾是某家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有着知性女人的干练和成熟,而且还因为准婆婆的言谈举止相当严谨,普通的聊天说话也是有板有眼,滴水不漏。
晚晴曾经对丁小春说:“你妈这口才应该当律师。”
丁小春一笑,道:“我妈嘴厉害,但心特好。”
可是晚晴在未来的婆婆面前总有些紧张,唯恐一句话说错,便被教导一番。好在小春总是站在她一边,常开解说:“等你们熟悉了就好了,以后成为一家人会越来越亲的。”
爱情花开终于到了结果子的时候,晚晴和小春准备结婚了,喜气洋洋的两个人精心筑造爱巢,并不知道婆婆已经拟好了一份“婚后相处章程”。
章程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身为老人,我们经济独立,你们结婚的开销和用度我们适度帮忙,但我们给不起或不想给的,你们要理解,我们不会老了老了为了儿女把全部家当都双手奉送;虽然我们有养老金,但你们也有赡养义务,需每月交父母1000元尽孝心。
第二,婚后的生活彼此要保持独立,你们需要自己开灶过日子,虽然我退休了有的是时间,但我不会每天做饭等你们回家吃,当然,如果你们想回家了可以提前打电话,我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一次家庭聚餐。
第三,我不会干涉你们的生活,包括什么时候要孩子,甚至要不要孩子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不参与意见。同样,有了孩子你们要自己带,我不会为你们当保姆,希望你们学会自食其力,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与我闹别扭。
第四,你们的婚房连同购买和装修都由我们出资,所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我和你爸不在了,房子和财产都是你们的,但如果你们离婚了,对不起,这房子不能算作你们的共同财产。
第五,身为儿女要有孝道,所以你们如果常去岳父岳母家或者吃住在一起,我没有意见,但逢过年和中秋等传统节日,你们必须在婆家过。这也是我们养育孩子这么多年应得的天伦之乐。希望今后不要在去谁家过年的问题上产生纠葛。
第六,夫妻吵架总是难免的,我不会偏袒我的儿子,但也不喜欢儿媳妇在我面前说我儿子的不是。在一起是缘分,一起走是幸福。所以,不要和我理论那些鸡毛蒜皮,也不要动不动就跑回娘家。如果你们的矛盾闹大了,我也不会当调解员,因为你们是成年人。
第七,我们劳碌了一辈子,晚年想过简单日子,所以,尽量少安排亲家亲戚的往来,尤其是人情钱财方面的事情。当然,如果偶尔聚会,我们也不反对。
当晚晴和丁小春看到这样一份章程时,两个人都有些发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晚晴当时脸就变了,二话没说,拎起包就出门了,丁小春忙跟着追了出去。
家事进行时
追上晚晴,还没等丁小春开口,她就连珠炮地发问:“丁小春,你是谁?你妈是谁?你们以为你们家是何方神圣?还没结婚呢,就给我一个下马威,什么意思?”
“你也知道,我妈就是一个特别严谨的人,她没想给你下马威,其实她就是想把事情说在前头,这样省去以后有麻烦。”
“有什么麻烦?我看她如此居高临下才是在找麻烦。”
“晚晴,你别生气,你要是对哪一条有不同看法,我去和我妈说就是。”
“丁小春,你听好了,我不是对哪一条有不同看法,我是对你妈的这种做法不高兴。换句话说,哪一条我都不满意。”
丁小春为难地想了想,说:“我知道,我妈这样做有些让人接受不了,不过细想想,她说的每一条都是有道理的。”
“道理在哪儿?我怎么没看出来?”晚晴真是越想越气,即便婆家是豪门贵族也不能这样盛气凌人啊,好像自己嫁过去是占了大便宜,如果婆婆真有这想法,这婚不结也罢。
丁小春搂着晚晴坐到街边的长凳上,小心翼翼地说:“你和我说过,结婚后想有个人独立的空间,我妈说的这几条不都是遵循这个意思嘛。”
见晚晴不说话了,丁小春继续劝解道:“这第一条没错吧?老人一辈子不容易,我们每月给老人钱是应该的。”
“我在乎的不是钱。”
“好好好,我知道,你在乎的是感受。可这后几条似乎也没错,你不是不喜欢老人催着回家吃饭吗?有的父母在孩子结婚后天天去小家检查卫生,你不是也吐槽过吗?”
“我是不喜欢老人干涉儿女的生活,可你妈是不是走另一个极端了?她还是你亲妈吗?你结了婚她就什么都不管了,那好,如果她生病了,别想我去看望她,更别说照料了。按照她的思想,我们是彼此独立的,不是相容的一家人。”
“瞧瞧,还说我妈走极端,你这话也偏执了吧?”丁小春笑着讨好说:“我知道我媳妇儿是知书达理的人。”
晚晴瞪了他一眼:“你们家多讲理呀,咱还没结婚呢,就弄了个破约法三章给我,这就是瞧不起人,以为我晚晴高攀你家了。我告诉你丁小春,你妈这样做我很伤心。”
“好了好了,你也知道,我妈不同于普通的老太太,她是知识女性,可能也有些古板教条,但心是好心,这一点我绝对能保证。”
晚晴更不愿意听了:“什么知识女性?这样的知识女性,还不如大字不识的婆婆让人觉得亲切。就说这第五条吧,凭什么逢年过节就要去你家?我还想陪我爸妈呢!”
“我妈可能是觉得平时陪你父母的时间多,所以过节才到我家。”
“我倒是想天天陪她,她天天在家做饭等我吃吗?还有这第七条,要少安排亲戚聚会,谁稀罕和她聚会啊,都退休了还端着妇产科主任的架子。”
见丁小春不再接话,晚晴接着说:“尤其是这房子的问题,说来说去不就是把我当外人,防着我吗?你去和你妈说,把这房子过户到咱俩的名下,否则我不住。”
“那咱们现在自己买房不具备能力啊。其实父母的名字也是一样的,反正咱俩要白头到老,一直住下去,对不对?”
晚晴看了一眼丁小春,说:“一直住下去需要一个美好的开始,你妈制定的章程毁了我对婚姻的向往,我没有信心了。”
看着晚晴转身离去,丁小春不知道是该找妈谈谈还是劝未婚妻妥协?
旁观者
@晚晴:你还年轻,其实细想想,这样的章程是有利于婆媳相处的。日子是一天天过出来的,终有一天你会懂得:保持距离比亲密无间更容易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婆婆:这个章程看上去是给小两口定的,其实是针对未来的儿媳妇,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许你本心是好的,但你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让你忘了,你不再年轻,等你想依赖儿女而他们把章程拿出来的时候,你就后悔了。
婉约贴己话
遵规办事,有章可循,应该是没错的。
只是,人是动物,尤其在家务事上,有时候不能说理,而要讲情。
当一个家庭增加了新成员,身为老人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要本着接纳的善意与之相处,毕竟他是自己孩子的爱人。
爱屋及乌,就是这个道理。
即便做不到亲善,有些事情也不一定非要摆在桌面上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人相处的章程,自己遵守即可,有些话若说出来就是伤害。
如果必须说在明处,那么,条约也应该是双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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