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受伤的不一定是女生
易碎的“纸婚”
艾小姐
我和他是中专同学,还是一个县的,但我很内向,长得又不起眼,在学校我们几乎没说过话,后来一起分回县诚。我俩的单位只隔一条马路,低头不见抬头见,记不起是谁先开口说话的,慢慢地有了来往,又慢慢地谈了恋爱。一切都顺其自然。然后有一天我去他宿舍,天黑时他对我说:太晚了,今天不走了吧。我说不出拒绝的话,半推半就地,把自己交到了他手上。他说反正要结婚的,我想想也是,就桃了好日子搬了过去,我们还约定等结婚年龄到了,也在这一天去领证。当然我父母是坚决反对这事的。 最初的日子很新鲜,他对我也很照顾。同居满一年时,我俩还上街照了相,吃了饭,庆祝“纸婚”。就在我认为我俩的关系铁定了的时候,事情来了:我们像一对夫妇一样生活,也像一对夫妇那样有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家务活谁做得多谁做得少啦,出门看朋友谁的举止有欠妥当啦,给谁父母的钱多钱少啦,总之一点儿小事都可能成为争吵的原因,原来在恋爱时彼此还能相互克制,现在都有恃无恐似的。在“纸婚”两周年这一天他送我一枚戒指,我给他买了一条领带。可第二天,他就跟我说:咱俩分手吧。我觉得一桶凉水当头浇下,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合适,他不想就这样吵吵闹闹过一辈子。我用几近哀求的声音对他说别人也是这么过的。他说别人是别人,他是他。我也恼了,对他大吵大闹,还打了他一个耳光。然后怒气冲冲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回到单位里我那间小房子。但我还存点希望,或许他会来找我呢?
我也反思自己在这两年里的所作所为,于是去找他谈,但他的态度总是淡淡的。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对他说,要么结婚,要么我去他单位找领导。他说还是做了吧,都年轻,要个孩子拖累。我哭了。他说实话说吧,咱俩已经不可能了,孩子的事拖一天你就多受一天罪,我陪你去做了,谁也不知道,还不影响你以后的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他那里的。再然后,他考上了外地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走前他来找我,对我说,他要走了,很对不起我,希望我能原谅他,孩子,还是做了吧,比起以后几十年的幸福,这几年不算什么。我的泪水流了下来,我恨他无耻,也恨自己无能。
事情的最后结果是,他走了,我独自一个人去了医院,把肚里已有六个月的胎儿做了引产。我生活的这个小县城就这么大,不认识的两个人都能拐弯抹角地搭上关系,认识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事儿,自然再给我介绍对象条件也好不到哪儿,我想出去,可离了这个县城我还能去哪儿?我真希望生命能重新开始。
同居——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
吕先生 我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我和我爱人就是同居了四年后才结婚的。当初我的生意刚开始,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和我一起,没白天没黑夜的,开始怕有时太晚了路上不安全,我每天接送她,两人都觉得麻烦。结婚吧,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想办得隆重点,有气派点,可事业刚开始,条件达不到,商量商量,还是先搬到一起住,几年以后,买了房子,有了车,事业站住脚了,自然就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了。反正是要结婚的,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罢了。
痛在心里
林小姐 我是为了爱情来到这所郊区中中的。当时只有21岁,他和我同岁。我不到晚婚年龄,他不到结婚年龄。单位不给开证明。我俩就悄悄地住在一起,开始时偷偷摸摸的,晚上住到一起,早上很早他再回他的宿舍。后来时间久了,周围的同事也有知道的,就不太避人了,算是同居了。住到一起,感情上觉得挺满足的。那时年轻,对避孕没什么概念,我先后三次怀孕,每次做人流都要在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比如害怕以后不能生育,害怕手术出问题。有一次手术后没有休息就又去上班了,一站就是两个钟头,课上完后连下讲台的力气都没有了。加上又比较要强,不肯在业务上不如人,时时熬夜备课,一张脸整天都是蜡黄蜡黄的,风一吹就会倒似的。现在我对同居那段日子更是不能想,我难以原谅自己竟做掉了三个孩子。
受伤害的不仅是女方
祁先生 总说同居最受伤害的是女方,不尽然吧。我以前的女友很漂亮,大学毕业,机关干部,我们恋爱两年,她说等我挣到钱后再结婚,就先同居了。我拼命接案子挣钱,后来我接到一个经济案子,标的200多万。当事人很殷勤,约我和女友吃饭,打保龄球。再后来,他的官司我帮他打赢了,可我的女友却变成了他的女友。他给了我10万元做报酬,我清楚10万是我的“女友转让费”。对我来说这10万元我要挣一年,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我觉得这里还有他作为一个胜利者的得意。但那钱我收了,我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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