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社区|男女故事:菲利普:做伊丽莎白女王永远最忠诚的侍卫……
不要以为我是贪图富贵才和她相濡以沫了60年,如果不是她,我在希腊,应该更风光,我只是,喜欢我的爱情。
11月的伦敦,气候仍旧温和,朝阳初升,薄雾散去,远远望去,绿树碧草像一幅缤纷的油彩画。在这浪漫的季节里,走过“钻石婚”的伊丽莎白二世轻挽着丈夫菲利普亲王的手臂在散步,两人不时深情相望、会心一笑。咔嚓,时光定格。
从一见钟情到相伴偕老,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丈夫菲利普亲王的爱情已经跨越了75个春秋,而他们的婚姻也早已超过一个甲子。他们对彼此的尊敬忠贞、互相扶持,铸就了一段王室爱情传奇,也给世人带来一个现实中的童话。
爱情从天而降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正轰轰烈烈地上演,13岁的伊丽莎白跟随父亲英王乔治六世到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做战事动员,在这里,她见到了在海军学校读书的第三代表哥希腊王子菲利普。逗留期间,18岁的菲利普常领着表妹到学校的后花园打球、骑马,他挺拔的身材、矫健的身手令伊丽莎白顿生好感,那双罕见的“钢蓝色”眼睛更是把她深深吸引。而正值豆蔻的伊丽莎白青春活力,看着她穿着高大的马靴在草坪上不断地摔跤,菲利普的眼睛喷出了热情的火焰,目光一刻不停地追随着她。耳鬓厮磨中,欢喜不可抑制。
动员结束,菲利普还在上课时,伊丽莎白已随父亲登上返程的皇家游艇。下课后,怀揣爱情的他不管不顾地“征用”了一条小划艇拼命追赶,快要靠近时,皇家游艇发出的警告信号一声比一声响,菲利普却完全视若不见。
伊丽莎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小划艇上,那个鲁莽少年正奋力划动小艇,一头金发在阳光下闪着熠熠光辉。那一刻,少女的心弦被轻轻拨动了。
距离没有冲淡相思的颜色,他们靠书信传情。学业完成后,菲利普在皇家海军的战舰上服役,参加了多次著名战役。在信中,伊丽莎白不止一次地表达了崇拜、爱慕与思念,在给表妹的信中,她说:“我认为他非常有魅力而且很幽默,很少有严肃的时候,但即便当他严肃的时候也会让人觉得非常成熟。”她还透露,她拥有一张非常大的菲利普的照片,“放在壁炉架上整天都看不够”。
彼此思念的同时,他们也积极投身战争。1943年,21岁的菲利普因服役期间表现出色,成为皇家海军最年轻的一等上尉,他的梦想是在海军干一番事业;而伊丽莎白也在征得父亲同意后,参加了战地救护组织,学习车辆驾驶和机械师技能,成为英姿飒爽的军中绿花。同时,她常与父亲乔治六世谈话,性格上初露政治家的锋芒。
书来信往中,感情已如胶似漆。4年后,菲利普已经成为白金汉宫的常客,他随身装着伊丽莎白的照片,常常不请自到,开着黑色的跑车冲进来,见面的渴望让他连帽子都顾不上戴就急匆匆地奔下车。拥有爱情的人是掩饰不住的,伊丽莎白也开始用心地打扮自己,那时,她最爱听的一首歌是《人们会说我们在相爱》。
尽管他们努力回避公众的视线,但丰富炽热的总是牵引菲利普发疯般地去见伊丽莎白,事后,在一封表示歉意的信中,他说:“无论我感到多么的懊悔,总是有一个小小的声音一直对我说‘不冒险就不会有收获’,当我确实冒了险,我真的得到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间。”
他是她最忠诚的侍卫
公主身边的英俊青年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结婚却充满了艰难。作为王储,伊丽莎白不能下嫁他国,菲利普必须离开海军,改变身份和信仰。“我不知道这有多困难,这很自然地让人感到失望。我刚被提升为指挥官,事实是,我的海军生涯里面最有趣的部分才刚刚开始。但是,同样重要的是,如果我停下来,想一想,与公主结婚了,我的首要责任就是以最好的方式为她效劳。”
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菲利普听从了内心的指引,按照心灵的轨迹,等待爱情的星座运行。他宣布放弃希腊王位继承权,改东正教信仰为英国圣公会,改菲利普姓名为菲利普·蒙巴顿,英国王室终于首肯。
1947年11月20日,连续的阴雨刚刚结束,广场上汇成了欢乐的海洋,成千上万的伦敦市民见证了公主与王子的婚礼。战争让经济萧条,举国疲惫,这一对金童玉女让英国民众有了新的憧憬、看到了新的希望。
婚礼上,当个子高挑、风度翩翩的菲利普亲王从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手中接过伊丽莎白公主的手,这段王室佳话从此起头。这一天,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8年。菲利普为公主戴上他亲手绘制的戒指,戒指里,刻着只属于他们俩的爱情秘密。公主“脸色绯红,洋溢着幸福”,菲利普则有些羞涩,眼神里含情脉脉。
他并非没有过犹豫,在他们结婚的那个早上,他这样问堂姐帕特丽夏:“我(这么做)到底是勇敢还是愚蠢呢?”这确实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因为他的人生从此便随着这场婚礼彻底改变。但为了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他最终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婚后,菲利普被派到马耳他担任海军军官,伊丽莎白陪伴在他左右,当地居民常能看到手挽手亲密散步的公主夫妇,在那里,他们度过了平淡但却甜蜜无比的幸福时光,直到乔治六世突然去世。
那天,菲利普和公主正在一处人迹罕至的荒漠里,爬上一棵无花果树,心情激动地等着看日出。菲利普从随行记者那儿得到消息时,他“不动声色,默默地陪公主爬下树”,然后才沉痛地告诉她噩耗。就这样,伊丽莎白“爬上树的时候还是个公主,从树上下来时已是英国女王了”。
在伦敦机场,瘦小、身穿黑色孝服的伊丽莎白走下飞机舷梯。她看见自己的叔父格罗斯特公爵身边站着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任英国首相:克莱门特·艾德礼、温斯顿·丘吉尔以及安东尼·艾登,他们一起向着新女王鞠躬致意。
1953年6月2日,伊丽莎白戴上王冠,接过象征权力的权杖,正式加冕。加冕典礼当天,伦敦所有的旅馆客满,看台票早就被预订一空。在这隆重华丽的皇家庆典中,菲利普是第一个向女王下跪宣誓的人。“我,菲利普,爱丁堡公爵,愿终生成为你的臣民并且尊敬你;我愿意效忠你……”
从此,他既是她的丈夫,也是她最忠诚的侍卫。
我只是喜欢我的爱情
年轻美丽的女王和风度翩翩的丈夫吸引了无数的倾慕者,“追捧的程度令人难以置信”,伊丽莎白遵从母命,把自己视为“体现民众对国家之热爱的工具”。
作为女王的丈夫,菲利普取得了近似于国王的地位,但他永远排在妻子后面,在公众场合,他得跟在女王身后,向妻子弯腰鞠躬并称她为“陛下”。最糟糕的是,他的孩子们都不能随他姓,“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该死的虫子,是这个国家里唯一一个不被允许把他的姓氏传给他自己孩子的人。”生气和抱怨都没有用,爱上女王,就意味着他必须为此作出巨大的牺牲。
登基后,女王面对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落日帝国和逐渐瓦解的英联邦,反对的声音从来就没有停歇过,甚至,还有暗杀。无论她走到哪里,身后半步,总是他的身影。面对打击,他亲吻着她的额头,沉稳地告诉她:“没什么大不了的,麻烦的事,由我来。”接过海陆空三军的统帅权杖时,他说:“现在好了,我要的不是权力,如果要权力的话,我没有必要跑到英国来。你们不心疼你们的国君,我还要心疼自己的夫人。有什么事,冲我来,像个男人一样,拿出军人的勇气来!”
菲利普作风干练,才思敏捷,被媒体评价为有“远见卓识”的“名副其实的领袖人物”,他一直坚定地站在伊丽莎白身边,陪伴和支持女王处理各种事务。他还是不折不扣的护花使者,随着她马不停蹄地出访、参加会议,站在她身后,永远绅士般笃定从容。在女王的勤奋和努力下,英联邦重新团结起来。
在英国,女王的丈夫无权过问政事,菲利普负责管理王室庄园,闲时帮女王整理日记,牵着女王最宠爱的那只名叫苏珊的意大利犬在庄园散步。在女王的光环之下,他只能默默背负,曾有好事者称其为“躲在白金汉宫的最伟大的男人”。而菲利普并不这么想,“我更在意我的伊丽莎白,没有她,任凭是什么东西,都对我毫无意义。我倒是宁愿做一个农夫,每天傍晚,煮好了饭倚着院门等着她回来。”
足够诗意和浪漫吧?他们的婚姻很幸福,他们是贵族婚姻的模范,他们将王室的责任、家庭、夫妻关系牢牢维系在了一起。夫妇俩共育有三子一女,多年来,女王夫妇和谐相处的秘密是二人达成的一项温暖人心的“契约”:在公众场合,女王是高高在上的国家元首,而在家里则以丈夫菲利普为尊。在白金汉宫,女王经常亲自为菲利普准备早餐,他们的厨房,没有尊卑之分,只有浓情蜜意。关起门来,像所有的家庭一样,俩人也会因琐事而争吵,菲利普气急了,会说女王是个“笨蛋”,“脾气坏得像头猪”。一次,在女王要求飙车的丈夫减点速时,心情不好的他粗暴地丢下一句“如果你再不闭嘴就下车,自己走回去!”在女王看来,他能这样说,也能这样做得出来。
把女王作为终生职业的伊丽莎白,在公众面前,永远仪态庄重,一丝不苟,只有在菲利普面前,她才能卸下铠甲,做一个普通的女人,大笑,或者发脾气。对此,女王非常珍惜,因此,即使听到丈夫的绯闻,她也“只是当作一些笑话”。
对于菲利普的流言蜚语,虽然感到失落,但作为女王,与丈夫是否出轨比起来,伊丽莎白更在意的是,这会不会损坏王室的完美形象。某种程度上,她的端正品行是全体国民的典范。女王密友曾回忆说:“他们一直相互依赖,经过那么多风雨波折,我相信她已经接受了这些绯闻,因为她理解一些男人总有某种特殊需求,且那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再爱自己的妻子了。”
对于丈夫,女王给予了足够的宽容,在1997年11月的“金婚”纪念日,她发表演讲:“这些年,他是我、家庭、英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力量和支柱,欠他的恩情,超过我们给他的,他到底为我及我所在的国家付出了多少,或许我们永远无法知道。”
成熟的感情,就是这搅动后的温开水吧,波澜不再,却温情依旧。菲利普亲王由衷地称赞女王有宽宏之心,他表示,“容忍是维系幸福婚姻的必要元素。”
2007年11月,女王夫妇迎来了盛大的“钻石婚”庆典,他们的完美婚姻,被各大媒体称作“贵族模范婚姻”。积淀后的人生是大彻大悟的,“不要以为我是贪图富贵才和她相濡以沫了60年,如果不是她,我在希腊,应该更风光,我只是,喜欢我的爱情。”菲利普说。
从青葱年少走到银发满头,步入耄耋之年的两个人更珍惜相守的日子,有着超强意志力的女王也开始越来越依赖丈夫,他驾车,她会担心他跌落下来;他病倒入院,她直接取消了一个重要的活动。密友说:“如果女王现在失去亲王,对她将是沉重的打击,他对女王的生命至关重要。”
“这一生中,我庆幸可以与我最钟爱的女王结婚,我庆幸,我和夫人都是幸福的,这幸福,来自彼此的温暖。”轻拂的风、流浪的云作证,他们彼此,就是对方的爱情宣言。
2014年,女王迎来了88岁的生日庆典,她的身侧,是她永远的侍卫,穿着英国皇家卫队侍卫服的93岁的菲利普亲王。游行的间隙,她侧头,冲他展颜,羞涩又调皮。
这一笑,在他眼里,依旧倾国又倾城。
自从王晓林出车祸失去右手后,人生一下子跌入低谷。工作没了,甚至连谈了多年的女友也彻底地弃他而去。
夜深了,王晓林望着窗外满天星斗,悲伤得连死了的心都有。这时,窗外有个人影一闪,王晓林惊讶极了,要知道他住着的这套房子可是11楼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怎么会有人?
王晓林轻轻地打开窗子,猛地伸出头一看,还真看到一个女孩,长着一对翅膀,就悬在他的窗子旁,好奇地向里窥视。女孩见王晓林看到了自己,连忙拼命拍打着翅膀,迅速消失在夜空中。太神奇了!王晓林足足愣了半分钟才缓过神来。
清晨,王晓林被一阵歌声从睡梦中惊醒。听歌声,像是个女孩唱的,很好听。王晓林推开窗子,发现歌声是从楼下10楼阳台上传来的。
10楼里住着一个女孩?没出车祸前,王晓林工作很忙,总是来去匆匆,很少和隔壁邻居交往。
王晓林很好奇,用仅有的一只手,抓紧窗沿边,努力把身子伸出窗外,朝10楼阳台窗子望去。歌声突然停止了,一个人影往后一缩,不见了,她似乎在刻意躲避着王晓林。
夜深时,那个会飞的女孩又出现在王晓林的阳台窗边,羞答答的欲语还休。王晓林又激动又兴奋:“你是天使吗?”女孩点了点头,突然,又摇了摇头,欲言又止的样子。在王晓林的再三邀请下,女孩终于飞进了屋。
女孩话很少,显得很神秘,大多时候,都是王晓林一个人在说,她在听。“你们天使有名字吗?”王晓林终于忍不住问道。“我喜欢听你叫‘天使’这个名字。”说完,女孩莞尔一笑,飞走了,留在屋里的余香,让王晓林心里甜蜜了很久。
白天,正在补觉的王晓林,被一阵急促的门铃声惊醒。他打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一位不认识的阿姨。“谢天谢地,我敲了好几家门,终于让我找到人了。”阿姨急得满脸大汗,“小伙子,帮帮我,我女儿发高烧昏迷,可偏偏这时候又停电,电梯开不了。”
王晓林不敢怠慢,披上一件外套,就出了门,随着阿姨来到10楼一户人家。这不是昨天那个唱歌女孩的家吗?王晓林随阿姨走进屋里,一位双目紧闭的美丽女孩正躺在床上,王晓林顿时惊呆了。
眼前这位女孩,和那个会飞的女孩长得很像,可是,女孩双腿从膝盖处开始就没了。
“你、你就一只手?”显然,阿姨才发觉王晓林少了一只手。“没事,我有的是力气,保证能把你女儿背到医院。”王晓林一拍胸脯,弯下了腰。事到如今,阿姨也没得选择,只能如此。
王晓林背着女孩,一口气跑下楼,救护车刚好到。在救护车里,阿姨告诉王晓林,她女儿名叫徐洋洋,因为小时候的一次事故失去了双腿。多年来,徐洋洋几乎都闷在家里,意志消沉,话又很少,她真的很担心。
“你女儿会飞吗?”这话一出口,王晓林就知道问得很傻。果然,阿姨惊讶地说:“你这孩子,怎么尽说傻话,连走都不能,怎么会飞呢?”阿姨不像是说假话的那种人,王晓林也觉得这事匪夷所思。
徐洋洋只是受了凉,加上身体又虚,病情才来得这么快。经过治疗,徐洋洋脱离了危险醒过来,眼睛从母亲身上转到王晓林身上,很惊讶。
“他住在我们楼上,刚才就是他把你从10楼背下来,救了你的命。”阿姨说。“我知道,他是去年搬到这儿来住的。”徐洋洋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片红晕,“谢谢你!”王晓林挺惊讶的,看来徐洋洋早就注意到他了。
去年,王晓林正和女友处在热恋中,家里的人给他买了这套房子,准备给他们结婚用。“对不起,我不该提起你伤心事。”徐洋洋很善解人意。“没事的。”王晓林笑了笑,“要不,我怎么能认识你?”一句话把徐洋洋说得害羞极了,垂着眼帘,不敢再看王晓林一眼。王晓林也意识到说过头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知道红着脸站在那里没心没肺地笑着。
阿姨一见,偷偷地乐了,一转身,悄悄地走出病房。
徐洋洋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邀请王晓林到她家做客。“你喜欢唱歌?”王晓林看到墙上悬挂着一把吉它,问道。徐洋洋点了点头,眼神很忧郁:“已经好久没唱了,再说,唱给谁听呢?”
王晓林本想说,他就很喜欢听,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说了有什么用,他已经是个残废了,还有资格获得爱情吗?王晓林黯然神伤,坐了一会儿,默默地走了。
夜里,王晓林没睡,关着灯守在窗前,两只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窗外。他心里有太多话,想和天使说说。“咚咚咚”,窗玻璃上响起几声极轻极轻的敲击声,一对圆溜溜的眼睛正贴在玻璃上盯着他。
王晓林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是天使。他连忙打开窗子,天使挥动着翅膀飞了进来。“今天你好像有什么心事,不高兴?”天使头一歪,做了个鬼脸。王晓林被逗乐了:“有个女孩比我还不幸,我真想帮她,可我没用,帮不了她。”
“人间这些烦事,别去想它。”天使狡黠地一笑,“想不想体验飞的感觉?来,我背你,就算帮那个女孩还你一个人情吧。”王晓林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天使背着飞出了窗外。
王晓林仰起头,追着风,抚摸着云,兴奋地大叫大嚷。突然,王晓林想到了徐洋洋,也许她更渴望着这样的自由飞翔。
“你能飞到楼下那个女孩的窗前,让我看看她在干什么吗?”王晓林对天使说。天使点了点头,飞到了徐洋洋的窗前。窗子没关,是开着。一定是徐洋洋希望像天空中的鸟儿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才让窗子在这样凉的夜晚常开着。王晓林心里充满着对徐洋洋的眷恋与怜惜。
徐洋洋没有睡,而是坐在轮椅上,双手抓着一本蓝色封面的笔记本和一支笔,正闭目养神。突然,两颗大大的泪珠从徐洋洋眼角溢出,滑落而下。王晓林的心都碎了。“不,她这是高兴的。”天使小声地说道。“高兴?”王晓林不相信。“我是天使,当然知道,你应该相信我。”天使眼神里闪出一丝神秘的气息。
第二天,王晓林来到徐洋洋屋里时,一眼就看到了放在书桌上那本蓝色的笔记本。“没事时,记记东西的。”徐洋洋慌张极了,连忙伸手把笔记本塞到抽屉里,脸也莫名其妙地红了起来,就像内心世界被王晓林看到一样。
这几天夜里天使都没来。白天,王晓林都在徐洋洋那儿,谈着天说着地,然而,一旦话题涉及到爱情方面,两人都像有默契似的,不约而同把话题岔开了。
这天夜里,天使又飞来了,但似乎有满腹心事。王晓林觉得挺奇怪:“你们天使也有烦恼?说来听听。”天使没说,愣了半天,突然抓着王晓林的手说:“你爱我吗?”王晓林吓了一跳,他从来没有想过爱上天使,毕竟那是虚的,而徐洋洋却是实实在在存在他的生活中。难道自己爱上了徐洋洋?王晓林怔住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天使流着泪飞走了。王晓林望着茫茫夜空,长叹一口气。也许,天使以后再也不会来看他了。
突然,响起一阵猛烈地敲门声:“晓林,快开门。”是阿姨的声音,王晓林意识到不好,连忙打开门。“洋洋割腕自杀了,流了好多血。”阿姨哭着说。
王晓林疯了一样跑到徐洋洋屋里,紧急处理伤口后,背起徐洋洋就向医院冲去。幸亏抢救及时,徐洋洋捡回了一条命。
“这是洋洋在昏迷前要我交给你的,她说上面有她想对你说的话。”阿姨流着泪把那本蓝色笔记本递给王晓林。“我知道配不上他,我不求他爱我,只求他能永远记住我……”读着读着,王晓林潸然泪下。原来,自从王晓林搬到这里第一天起,徐洋洋就在心里默默地爱上他,她把爱藏得很深,因此爱得也很苦。
有一次徐洋洋在梦中见到王了晓林,于是,每到夜幕降临,徐洋洋就打开窗户,闭着眼睛,让自己的思绪飞出窗外,想象着自己变成天使的模样,和王晓林交往。收回思绪后,她把这一切全记在笔记本上……
有时爱情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虚幻的东西也能变成真实。合上笔记本时,王晓林发现,自己的泪水把笔记本打湿了……
七月初七,是我们中国的“七夕情人节”。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老太太,还能不能过这时髦的节日,只是因为在电台里听到年轻的主持人说,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任何人都可以说出一个心愿,一个和爱情有关的心愿,我便跑出去打电话。
平时那么繁忙的热线,今天竟然被我奇迹般地打通了。当主持人问我有什么心愿时,我激动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好半天才说,我想给我的老头子写一封情书。
主持人笑了,问我多大年纪。我告诉她我已经68岁了。她似乎很吃惊,问我为什么要写这封情书。写情书也许真的需要一个理由,可我,怎么能用一句话把一生的故事都说明白呢?主持人听了我的回答,笑了,她说,您可以慢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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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和明华都还年轻。我们是邻居,我和他的感情在逐渐的交往中浓厚起来。
明华的父亲很早就过世了,母亲带着他们兄弟三个。他是老大,高中没怎么读就去冶炼厂上班了。明华人很正直,做事有板有眼。他个子高,人长得也很帅气。可是我的父母不喜欢明华,觉得他家的条件不好,怕我跟着吃苦。为了让我们分手,家里想了不少办法,对我软硬兼施,还把我关起来,不让我见明华。好在我的小妹同情我们,即使我被家人锁起来,她也会帮我带个口信什么的。
其实和明华比起来,我受的委屈不算什么。父亲为了逼迫明华离开我,到厂子里找他,给他开出条件:要么离开我,那可以马上调到一个更好的单位;要么这么僵持着,那以后在工厂里的日子就不会好过。明华想都没想,选择了坚持下去。父亲真的让工厂里的人联合起来整明华,先是调他去当最苦的炉前工,接着让他去县城分厂当工人。那个年代,一个工人能做的选择很少,明华只得去了县城。
小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觉得自己都快疯了。当时,我被关在家里已经两个月了,开始见不到明华还不觉得怎样,毕竟他就在附近。可现在他真的要去乡下,我哪里舍得?那天晚上,我给他写了一封信——我想那应该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
我在信里告诉明华,我会想办法逃出去,我会去工厂找他,我会和他在一起……写到这里我哭了,泪水把很多字都洇湿了。写完信,我让小妹转给明华,并且再三嘱咐,一定要拿到明华的回信再回来。
那天晚上,小妹给我带回来一封信,却是一封诀别信。明华说不会再和我见面,他说他离开了城市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会有另一种生活,而他也不想连累我。这封信让我再次痛哭失声,我没想到曾经和我海誓山盟的男人,会这么轻易放弃诺言,我恨他,恨他如此绝情、如此怯懦。
明华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慢慢消失了。那以后,我曾经很多次想去找他。尤其在街上看到开往县城的长途客车,我都想马上跳上去,义无反顾地去找明华。但我没去,自尊心让我一次次克制住去找明华的冲动。我承认,我害怕再次受伤,害怕被他当面拒绝,那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情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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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那年,我结婚了,后来两个孩子出生,再后来我们都老了。这一切像一场梦一般,好像昨天才睡着,早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老得不堪入目了。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一个那么保守的人,到老了却突然和一个45岁的女人有了婚外情。我提出离婚,然后一个人回到了老宅住下。
那是2007年秋天的一天,我永远记得那天!有人敲我家的门,拉开门,我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是那个男人——那个叫明华的男人!在我眼里,他没有任何变化,连他的白发都和我想象里的一模一样。我终于知道,他一直都在我心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我哭了。明华的嘴唇有些哆嗦,问:“你是素梅?”我点头,他似乎放心了,温和地看着我,在等我哭到平静。
我让他进房间,给他倒水,却倒在杯子外面,端过去,又洒在他的身上。他突然笑起来,问:“你怎么了?”我没回答他,只问了一个问题:“你怎么才来?”他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却还在笑,傻乎乎地说:“我来晚了。”真的晚了。我和他之间已经隔了30年的岁月,好像一条漫长的河流。
那一整天,我们一直都在说话,我说我的生活,他讲他过的日子。他留在县城,结了婚。两年前,他的妻子去世了。现在,他就一个人。
那天晚上,明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我想挽留他,但又犹豫,心里那么多疙瘩,不是这么快就能理顺的。转身时,我才想起来,怎么没要他的电话呢?我只能天天在心里期待他再来找我。
就在我等待的那几天里,小妹告诉我当年的实情:我写给明华的那封信,根本没到他的手里,因为被我的父母发现了,他们模仿明华的笔迹给我回信,然后让妹妹送给我……
听到这些,我浑身冰冷,瘫坐在那里。一辈子的错过,就因为一点点的疏忽。我恨我当时怎么就没仔细看看那封信呢?我怎么就没再追去找找明华呢?一切似乎命中注定。
好在后来有上天的眷顾,我和明华重新走到了一起,但我们没有去登记结婚。老了老了,在一起相依相伴,互相温暖,这就足够了。明华也理解,他总是顺着我,生怕委屈了我。明华还是当年那个英俊的男人,即使满脸皱纹,即使头发花白,他在我的眼里依旧那么高大帅气。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日子啊,我们早上一起出门锻炼,中午一起去海边晒太阳,黄昏则手拉着手在公园散步。
3
2010年5月,我去单位领工资回来的路上,突然晕倒在马路边。等我苏醒时,已经是第二天。明华拉着我的手,眼睛红红的。趁明华回家取东西的时候,我从病友们口中得知,我得了胃癌。
手术之后,我一下子变得无比脆弱。明华担心极了,他每天守在床前,陪我说话。我睡着的时候,他会跑去药店,给我抓中药——他为了我,回县城找了一个老中医开了很多药方。回来他就自己配药,然后煮好给我喝。中药太苦了,他就先喝一口,然后再给我喝。他说,这样才能共苦。我不愿意让他失望,每次都喝下去,喝到我的眼泪都落进药汤里,却不想让他看到。
有一天,我想去外面走走,他就带我出去。我以为他会带我到公园,没想到,他带我去了民政局,他要和我结婚。我有些不好意思,他却大大方方地说:“我要你做我的妻子。”我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那种形式做什么?”他却说:“这不是形式,是证明,证明我们是相爱的。”
他的话让我没法拒绝。
我又进行了一次手术,手术花光了我们两个人的积蓄。第一次手术时,明华把县城的房子卖掉了。第二次手术以后,越来越贵的治疗费,让我们终于决定把老房子也卖掉。看我难过,明华说:“无所谓了,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在哪里还不都是家吗?”有了他这句话,我心里踏实了许多。
我们在城市的边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任何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但总算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屋顶。明华和我商量,想出去打工赚钱,我不同意。他那么大年纪到哪里找工作?没想到,附近的一家工厂竟然雇用了他。从那以后,晚上他都要去厂里上班。因为担心我,他总会偷偷跑回来两次,一直等我睡着他才放心地回去工作。后来,他用第一个月打工赚来的钱给我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样,我的夜晚不再寂寞。
就在“七夕情人节”这天,我刚刚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医生看了检查报告,低声说:“癌细胞已经扩散了。”我和明华拿着检查报告,一起坐车回家。走了那么多次的路,竟然第一次迷路了,直到很晚才到家。明华心情很不好,他很少这样情绪低落。他说要去工厂看看,便出了门。我一个人,又打开了电视机……
最后,我在电话里对主持人说,我想给明华写一封情书,因为30年前的那一封他并没收到。这一次,我要亲手交到他的手里,让他知道他在我心里多么重要。可是我年纪大了,很多字都不会写了,我想找个人帮我写这封情书,这是我最后的心愿。我的声音一定很激动,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主持人听了我和明华的故事,竟然答应亲自来帮我代写这封情书,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放下电话,我站在门前的路口等主持人过来。
明华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走过来,给我披上件衣服,陪我站在那里。看他眼圈红红的,我猜想,他或许听到了我和主持人的对话。
天有些凉,他问:“还等吗?”
我心里热了一下,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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