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51万与美女结婚 新娘拿钱去夜场包养“少爷” – 女娲社区

男子花51万与美女结婚 新娘拿钱去夜场包养“少爷”

  为了讨“富贵妻”的欢心,小武(化名)婚前婚后汇了51万元。可打从登记后,妻子不仅未曾尽过一次义务,居然还拿着这些钱去夜场包养“少爷”!两人矛盾不断升级,并闹上法庭。前日,此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结婚当天被赶回广州

  广州人小武回忆,2009年到山东出差邂逅了山东女子小雪(化名)。接下来的一年多里,靠着QQ、手机,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并决定结婚。

  然而,打从结婚提上议程,小武的日子就没太平过。小雪号称自己是挂职司法局,做服装生意,家境殷实,奶奶还是一个大地产商。但每每提及拜见亲家,小雪便以各种理由阻挡。

  最后,小武妥协表诚意,商量好结婚登记前给25万元,登记后再给20万元。2010年3月10日,两人终于在山东登记成功。没想,新娘当天就替他订好回广州的飞机票,监督他汇完20万元后,就再也不露面。

  掐指一算,小武为了小雪,共掏出了51万元,却一天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没有。

   追钱得知前妻沉迷夜场

  结婚两个月,两人就离了。至于归还财物,小武报警后得知,离婚一个月后,小雪就卷入一宗12万元的诈骗案,被判缓刑五年。

  至此,此案从一开始被认定为民事纠纷上升为刑案,小雪被网上追逃,最终在乘坐高铁时落网。

  追钱下落时,小武再次震惊得知,小雪拿着几十万元沉迷夜场,包养少爷,将之挥霍一空……

  此案一审,法院认定小雪以亲戚车祸需费用为由,向小武索要的1.5万元,构成诈骗罪。其余钱财,则无法认定为诈骗。特别是小武明知小雪索要钱财才结婚还自愿转入45万元,无法认定为诈骗。

  小雪被撤销缓刑,再加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要服刑共计三年半。判后,小雪不服上诉,检察院也提出抗诉。

  前日,此案二审开庭。

   庭审现场

  “虽然也有做错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骗过他的钱。”

  “我没有罪。结婚之前我爱他。”再次出现在法庭,小雪一双浓眉大眼,皮肤白皙,神色冷静地为自己辩护。她说,自己与小武相识一年多,从来没有跟他要过钱。从亲戚车祸开始,才开始开口。

  小雪陈述,起初和小武感情是可以的。之所以捏造家庭背景,是觉得自己和小武背景相差太远。会去夜场玩乐的事情,小雪解释,纯属“怄气”,除了和丈夫有感情危机,生意也有债务纠纷。

  当法官问及:“为何结婚后到离婚一年多时间,连一天的夫妻生活都没有?”小雪解释,这是小武说自己在国外,之后感情又僵化了。而她,也不知从什么开始不再爱小武了。

  “他结婚时候,我没跟他要过一分钱,离婚时候也没要过一分钱,以前他来找我时候,我们一起吃饭都是我自己出钱,我虽然也有做错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骗过他的钱。”

    庭审焦点

  结婚前后的资金往来,究竟是诈骗还是赠予?

  前日,小雪和小武婚姻缔结前后获取的财物,应该如何定性,一度成为本案的辩论焦点。

  检方提出短信证据,认为小雪就是充分利用小武对其感情依赖,对他进行诈骗,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小雪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挥霍,根本没有真正地想和小武结婚共同生活。

  “婚姻是花钱买不来的,希望被害人在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请合议庭维护司法公正,惩治犯罪,对一审判决予以纠正。”公诉人指出。

  小雪的辩护律师则认为一审判决合理,而被定罪的1.5万元,应该视为自愿赠予,不构成诈骗。该律师认为,以小雪虚构家庭背景并非为了换取财物,以此推定其诈骗犯罪,不合理。

  用四十余万元来换取婚姻,律师认为“不能以社会道德去冲击法律道德”,要求改判小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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